新疆青年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房产 >

新疆今年将选取5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时间:2018-06-11 14:56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小芳 点击:次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郭军鸽 通讯员肖忠报道)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选取5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住房租赁“租购同权”措施,对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6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治区选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等5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城市先行,继而逐步推广。

  根据《通知》,全疆各地特别是试点城市,要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保障租购同权;创新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制。

  自治区搭建全区统一、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地要建立各自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需求者直接网上查询、核验相关信息,租赁双方直接网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同时,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鼓励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厂房、商业用房等,按照法定规划和规定程序改建为租赁住房。

  此外,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凡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等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各试点城市要积极探索住房租赁“租购同权”措施,对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据悉,去年全国12个城市开展首批住房租赁试点,通过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0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发布者资料
小芳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8-07-09 09:0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