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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时间:2018-12-25 17:55来源:天山网 作者:小雷 点击:次
  

  天山网讯(通讯员陈咏梅摄影报道)12月25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天山西部分局伊宁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将一只救治康复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放归大自然。

  12月17日,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和田买里村村民在一处农田发现了一只背部正在流血的动物,就赶紧报告了天山西部森林公安分局伊宁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测量发现,该鸟体长40厘米,体重约300克,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为幼鸟,因天气寒冷又长期未觅到食物,飞行中跌落在农田树枝上受伤。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喂养,这只红隼已经康复,达到放飞条件。放飞时一跃而起,野性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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