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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前塔里木河流域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时间:2017-09-11 13:43来源:新疆经济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刘翔报道)9月6日,记者从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获悉:目前,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正对塔里木河沿岸生态输水行动跨层级、跨行政区域、跨行业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进行首次全面总结,为完善流域河长制工作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2018年6月前,塔里木河流域将全面建立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据了解,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塔里木河流域管理迎来了新的战略性机遇。今年7月3日,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后,塔里木河流域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展开,流域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地州、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级河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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