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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男子卷跑20万 女友担保被讨债

时间:2017-11-14 07:48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小王 点击:次
  

  新疆青年网讯 (记者李雯)男友拿了朋友的20万元,承诺帮忙揽工程却迟迟没有动静。债主上门讨债时,作为女友的王慧一时脑热,拉着哥哥一起为男友于建发的欠款作担保。谁料,事后男友竟失踪,王慧和哥哥作为担保人坐上了被告席。

  11月12日,记者从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王慧和哥哥王军返还林晖保证金20万元。

  【案情】

  今年2月,林晖从朋友处得知,乌市一家电力安装公司的老板于建发可以拿到好工程,经中间人介绍,林晖认识了于建发。

  “我手里工程很多,可以分你变电站、升压站工程中的劳务部分,不过我得收点保证金。”于建发说。第二天,急于要工程的林晖便将20万元交给了于建发。

  一周后,工程没有动静,于建发也迟迟没有回音。3月初,林晖找到于建发,打算要回保证金。敲开门后,于建发的女友王慧和女友哥哥王军在家中。“于建发出门办事了,你放心,他答应帮你找工程就一定办到,如果没找到,保证金一定返还。”王慧替男友打包票。

  林晖听后,执意想要回保证金。王慧只好给男友打电话征求意见。“你帮我给他出份担保书,我下周就给他还钱。”于建发说。

  王慧按照男友嘱咐,向林晖写了份担保书,还拉着哥哥也署了名。担保书载明,还款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如于建发逾期不还款,王慧、王军自愿偿还此款。

  眼看还款日期到了,于建发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最终竟失踪了。4月1日,林晖将担保人王慧、王军诉至法院。当月,林晖以于建发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于建发尚未落网,赃款还未追回。

  【裁判】

  9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王慧和哥哥王军返还林晖保证金20万元。

  【释法】

  法院审理认为,于建发收取林晖工程保证金的行为是主合同内容。该案中,林晖并未撤销主合同效力,则主合同处于有效状态,而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处于有效状态,故王慧、王军应当履行担保承诺。

  法官介绍,按照担保书内容,于建发未在2017年3月15日之前还款,林晖要求王慧、王军履行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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